2014-03-25 17:15:36
在社會快速發展的今天,快節奏的生活方式帶給人們很多新的挑戰和享受。同時,在復雜的社會環境之下,意外發生的概率也越來越大。從前幾年的溫州動車事故到近期的馬航事件,很多人都認識到意外是無處不在的,即使是安全系數再高的公共交通工具也有著一定的風險。
在交通意外事故頻發的社會環境之下,我們需要給自己買一份意外險。意外險是以被保人的身體作為保險標的,當被保人的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意外保險會提供一定的保障。
根據網上的調查結果可以知道,我國的公共交通發生意外的幾率在整體的意外險中占較高比例。公共交通的保險期限是從乘客踏上公共交通工具開始到乘客離開公共交通工具為止。在保險期限之內發生的意外事故導致人身傷害或者是殘疾時,保險公司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付給被保人一定的保險金。
以公共汽車為例,從乘客上公共的交通工具到離開的整個過程當中,乘客因為自身原因摔倒、磕碰,或者因急剎導致的摔傷,還包括其他任何的意外傷害,都屬于是“公交車持卡乘客”人身意外保險賠付的范圍。在投保之后,在乘坐公交車遇到的意外傷害,造成傷害或死亡的最高理賠額為一萬元,意外傷害醫療公共交通意外理賠最高理賠額為5000元。對于在乘車期間因見義勇為受到的傷害,最高的保障金為四萬元,最高的醫療保障金為兩萬元。